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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鹤壁市淇滨区市政建设发展中心鹤壁市体育公园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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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表
项目名称 |
鹤壁市淇滨区市政建设发展中心鹤壁市体育公园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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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鹤壁市淇滨区闽江路和朝歌路中间,黄山路以东,兴鹤大街以西 |
占地(建筑、营业)面积(m2) |
220800 |
建设单位 |
鹤壁市淇滨区市政建设发展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郭高峰 |
联系人 |
郭高峰 |
联系电话 |
18239209969 |
项目投资(万元) |
13729.78 |
环保投资(万元) |
137 |
环评单位 |
河南馨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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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制审批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事项实施承诺制审批操作细则》适用范围中的“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14公园(含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其他公园”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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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受理,拟完成告知承诺制审批。 鹤壁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