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鹤壁市朝辉商贸有限公司年储存约6万吨石子、煤矸石、炉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1年2月22日—2021年2月26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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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储存约6万吨石子、煤矸石、炉渣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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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西环路同力水泥厂西门南300米路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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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鹤壁市朝辉商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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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省鸿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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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
鹤壁市朝辉商贸有限公司年储存约6万吨石子、煤矸石、炉渣项目,在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西环路同力水泥厂西门南300米路西建设年储存约6万吨石子、煤矸石、炉渣项目,设计年储存约6万吨石子、煤矸石、炉渣。同时配套废气处理、噪声处置、电供应等辅助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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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水量较小,水质较为简单,回用于仓库洒水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因此项目不会对地表水体造成明显影响。 (2)废气 本项目废气包括:卸料、装料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扬尘;原料储存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扬尘;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扬尘;采取密闭仓库,仓库内安装有2套干雾抑尘装置,同时厂区出入口设有洗车台,厂区内道路均硬化,洒水车对厂区内定期洒水的治理措施。 (3)固废 ①沉淀池沉渣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清掏后作为产品外售。②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 a.加强设备减震以及日常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b.绿化,在厂区内种植防护林带,高大乔木与低矮灌木相间,使之起到降噪的作用。 通过以上防护措施的落实,可使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敏感点噪声水平进一步下降,满足环境噪声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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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环评互联网站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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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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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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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鹤壁市生态环境局 |
受理地点: |
鹤壁市行政服务大厅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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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392-3337613 |
落款日期: |
2021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