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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海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千吨间苯二甲酸-5-磺酸钠,3万吨差别化、功能性聚酯及2万吨食品级离子交换树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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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海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千吨间苯二甲酸-5-磺酸钠,3万吨差别化、功能性聚酯及2万吨食品级离子交换树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委托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现已基本编制完成,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向厂址周围公众公告以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鹤壁市海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千吨间苯二甲酸-5-磺酸钠,3万吨差别化、功能性聚酯及2万吨食品级离子交换树脂项目
,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本项目属于允许类(其中
3万吨差别化、功能性聚酯
属于鼓励类)建设项目,且本项目已经在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姬家山产业园区备案,备案编号为
201
9
-410
602
-2
6
-03-0
17297
,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该项目一期工程方案为
3千吨间苯二甲酸-5-磺酸钠和年产2万吨食品级离子交换树脂,二期工程方案为年产
3万吨差别化、功能性聚酯
。
本项目位于
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姬家山产业园区
内,本项目属于精细化工行业,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经对照项目建设与集聚区准入条件,本项目从产业、生产规模和工艺装备水平、污染物排放总量、风险防范等方面均满足准入条件要求。项目用地为三类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
厂址南邻鹤壁海格化工,东临鹤壁润泽化工。厂址周围近距离的环境敏感点为厂址东北
1100
m的砂锅窑村,以及西南
2100
m
张公偃
村。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每个产品生产过程中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如下:
(1)废气:工程废气主要为各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反应尾气,溶剂回收不凝气,真空烘干尾气等。工程各产品生产工艺废气主要含有乙二醇和乙醛等VOCS有机物,同时含有硫酸雾和粉尘等废气。工程建设导热油炉,均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其燃烧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NO
X
、SO
2
和烟尘。
(2)废水:
工程废水为工艺废水和其他废水,其中工艺废水为各产品生产过程中洗涤废水,酯化废水等。其他废水为职工生活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外排循环冷却水,设备检修废水以及纯水制备外排含盐水等。
(3)固废:工程危险固废主要包括废气处理环节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弃包装桶、包装袋等,可由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工程一般固废为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4)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是风机、泵类等。
(5)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是发烟硫酸储罐泄漏对环境空气造成的影响。
三、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针对上述环境问题,评价单位提出了对应的减缓措施和对策,主要有:
(1)废气治理措施:根据工程工艺特点,工程废气分为含VOCS废气,硫酸雾废气,以及三单体和聚酯卸料和烘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导热油炉烟道气,食堂油烟。其处理措施分别为:
聚酯工程VOCS废气经水喷淋+
UV
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后,满足相应环保标准自一座
1
5m排气筒达标排放。聚酯和三单体工程卸料和烘干过程产生的粉尘分别经袋式除尘器除尘后,满足相应环保标准各自一座1
5m
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烟道气为采用超低氮燃烧炉型,废气中主要污染物均可满足相应环保标准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经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塔吸附后,满足环保标准自一座15m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治理效率≥90%的油烟净化器治理后,满足相应环保标准自一座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工程污水处理工艺分为“预处理+物化处理+生化处理”三部分。根据工程分析,三单体产品工艺废水特点为高盐分,其中含有少量(高沸点的)有机物,盐分多为反应副产的钠盐类。依据工程废水特点,工程废水预处理工艺为“三效浓缩蒸发+膜分离”。首先将三单体工艺废水蒸发除盐后再经膜分离处理,可中水回用三单体生产,浓水送后续物化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后续物化+生化处理工艺为目前普遍采用的催化氧化+厌氧+好氧治理工艺。其处理规模设计能力为
20
0m
3
/d。
经治理后工程废水可满足
《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表1、表2 间接排放标准
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相关标准
,
同时满足集聚区
污水处理厂的收水水质要求。本工程外排达标废水经
集聚区
污水处理厂二次处理后排入
泗河
。
(3)固废治理措施:本工程产生危废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可全部由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工程一般固废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可卫生填埋。
(4)噪声治理措施:针对项目高噪声设备,工程拟采取加装减震基础、隔声等措施。使设备噪声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评要求项目配套生产装置区及储罐区建设在线报警装置、废水防范设置事故废水收集池和初期雨水池等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在此基础上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工艺方案成熟可靠。项目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各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出发,本工程建设可行。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索取资料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到我公司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纸质版;也可以在网上查阅电子版。查阅期限为
201
9
年9月26日至2019年10月16日
。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
主要征求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七、公众提议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您有何宝贵建议,可以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至我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感谢你的参与。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与您联系,我单位具体联系方式如
下:
建设单位名称:
鹤壁市海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工
地址:
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姬家山产业园区
联系电话:
17756541130
电子邮件:
1433958149
@
qq
.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设的起止时间
201
9
年
10
月
8
日至2019年1
0
月
28
日
。
鹤壁市海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0日